01 |
本案以第一手資料為軸,諸如展覽及活動請柬、專輯、海報、藝術家個人畫冊、「高雄市立美術館美術工作者資料調查表」之藝術家手稿……等,並參考其他資料,例如報紙與美術雜誌報導、網站資訊等為輔,建構高雄美術發展大事紀內容,以條列方式彙整編製年表。 |
02 |
本案秉持科學與客觀的態度,以尊重、還原高雄美術實質之歷史記事為原則,以年繫月、以月繫日,並且確實標註史料的來源與出處,以昭公信,並便於讀者查閱,及日後考證、比對。 |
03 |
本表內容分為「展覽紀要」與「藝壇紀要」兩大範疇。「展覽紀要」包括高雄地區展演空間與創作者、畫會團體之重要個展、聯展訊息。在「藝壇紀要」方面,主要記錄高雄地區美術發展展覽以外之相關活動與事件,其中囊括了藝文政策、藝文傳播(出版之期刊、書籍、座談、演講等)、美術教育、美術行政、美術評論、藝文獎勵與競賽、藝文空間等範疇,及美術家個人重要之美術學經歷。 |
04 |
有關高雄美術發展中之「美術」一概念,本表涉及範疇包括:素描、水彩、油彩、水墨、書法、膠彩、陶瓷、版畫、雕塑、公共藝術、多媒材藝術、攝影與錄影藝術、身體與行為藝術、裝置與空間藝術、科技與數位藝術、原住民藝術、建築等視覺藝術。 |
05 |
時間方面,本表以高雄第一代美術家群中最早出生者陳啟川先生之出生年(1899)為起點,至本案發起之前一年2008年止,試圖建構此期間高雄美術發展之紀事範疇進行編列。 |
06 |
地理位置方面,由於早期高雄美術發展與台灣南部地區具有不可切割與混融之關係,例如劉啟祥即從台南地區前來高雄參與畫壇活動,加上近年來部份高雄地區之文化藝術建設活動,與屏東縣、高雄縣等地有著相互合作與交流之關係,因此,本研究在史料蒐集上自無法忽略高雄市以外等鄰近區域,而擴增以「大高雄地區」作為研究之空間範疇,但主要之行政地理位置仍以縣市合併前之高雄市為主軸(高雄的行政轄區,日治時期屬高雄州,範圍涵蓋縣市合併前之高高屏3縣市與澎湖;戰後初期,分為高雄市與高雄縣,而此時的高雄縣之行政範圍又接近於縣市合併前之高雄、屏東二縣總和)。然而,台灣光復以後,屏東縣市行政區相繼獨立劃分(1945年劃分出屏東市、1950年劃分出屏東縣),於此後有關大高雄地區聚焦於高雄市,而就地理環境與實際美術活動,高雄市與高雄縣,尤其是鄰近鄉鎮市,諸如鳳山、鳥松、大寮、大樹、橋頭、岡山、旗山…等地之美術家與美術活動,有著較緊密的連結、重疊關係,因此光復後,高雄縣重要之美術家與美術活動相關紀事,亦列為本案研究重要範疇;相較下,自屏東縣成為獨立之行政轄區(省轄市)後,因地緣關係,其美術發展與高雄市產生之連結,則顯著不若高雄縣與高雄市之關係來得緊密,故列入本案年表編製者即相較比高雄縣少得多,僅部分長期間較常於高雄市舉行創作發表或參與美術活動之美術家始編入。 |
07 |
本案採保留文獻中有關藝文活動、展演空間、機關、學校等當時慣用之用語、名稱,部分於後加註本案執行當時使用名稱,突顯今昔的差異與演變。展覽、活動場地未述及縣市區域者,其所在地皆為高雄;非大高雄地區之展演空間、機關、學校等名稱,則加註地理位置以供區別。 |
08 |
部分資訊未完整標示展演之時間起迄(尤以報紙、畫冊個人簡歷年表中),此部分結合其他文獻交叉比對,盡力予以補充、修訂。 |
09 |
文獻出處註記方式
◎ 報紙出處縮寫範例:《台聞》3,1.2 → 《報紙名稱縮寫》版次,月.日。
◎ 期刊出處縮寫範例:《炎黃》77,5,p.28 → 《期刊名稱縮寫》期別,月,頁數。
◎ 書籍出處縮寫範例:《開元篇》p.266 → 《書名縮寫》頁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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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示意表
名稱 |
符號 |
書籍名 |
《》 |
文章篇名 |
<> |
展覽、講座 |
「」 |
作品 |
〔〕 |
文獻出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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